一、项目编号:HQQT*******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中医院智慧共享中药房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号生命科技园内现代物流中心
成交金额:玖佰捌拾万零叁元玖角壹分每年(小写:*******.**元/年)(*年总价合计********.**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茯苓、陈皮、炙甘草、麸炒白芍、北柴胡、熟地黄、炒麦芽、山萸肉、白术、茯神等 品牌、规格型号:华润、统装 数量:*******g、*******g、*******g、*******g、*******g、******g、******g、******g、******g、******g等 单价:*.***元/g、*.***元/g、*.***元/g、*.**元/g、*.**元/g、*.**元/g、*.***元/g、*.**元/g、*.*元/g、*.**元/g等 供货期限:本项目供货期为*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中成、戴玲玲、郭法杰、白芳、张永地、顾明、范建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中医院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北段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号香枫创意园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