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包】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车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青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12-18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595号
项目名称: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车间设备采购项目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车间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假肢矫形器车间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TAHP-NMG-****-BT-**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 |
公示期限: |
*个工作日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并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否则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纺织道**号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倩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昆区市府西路科源大厦**层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交行包头广场支行 |
项目负责人: |
张弘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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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车间设备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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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备注 |
A |
****年**月**日 |
***,***.** |
奥托博克(中国)工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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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
型号配置 |
服务要求 |
购买数量 |
购买单价 |
购买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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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邹红艳、化俊芳、刘倩 |
质疑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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