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水环境长效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 | 温江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06
项目编号:510115202100124
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水环境长效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水环境长效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友邦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紫荆北路**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名称: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水环境长效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范围:*.*对服务范围内的河渠实行定责、定岗、定员分段管护,做到水环境管理无盲点、全覆盖。 *.*水体、水面标准:河渠内无积存垃圾、杂物,无突出淤积物,水面感观良好,无异味,无明显漂浮物;拦污栅、闸门等设施处的垃圾、漂浮物打捞清运及时,无“上翻下”现象。 服务要求:*.*区域内段面实行定时定段清扫保洁,保洁时间为: 夏季:(*月*日至**月**日)清扫保洁时间为:*:**-**:**,每日晨*:**前完成第一次大扫,下午**:**前完成第二次大扫,大扫除外的时间不间断保洁。 冬季:(**月*日至*月**日)清扫保洁时间为:*:**-**:**,每日晨*:**前完成第一次大扫,下午**:**前完成第二次大扫,大扫除外的时间不间断保洁。 服务标准:作业服务标准:①水面无漂浮物,拦漂设施及闸门前无垃圾、漂浮物、悬挂物留存;②沟渠内、滩涂、护岸、沿沟渠道路绿化带上无垃圾、建渣等;③水面、沟渠内、滩涂、护岸、沿沟渠道路绿化带等无乱搭乱建;④所清垃圾、杂物及时清运,不得留存;⑤及时清除作业范围内的非法张贴物。 *.*保洁人员在工作期间,须穿工作服及救生衣作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韩丽芬(采购人代表),何玉红,陈可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号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元(大写:肆万元整),由采购人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预算金额:*******元/年,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元/年,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 *、计划编号:SCZC************_********;*、采购品目:C****-城镇公共卫生服务;*、供应商信用融资:成都市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号);*、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本项目已需求论证;*、付款方式:经考核后按月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即采购人在当月对供应商实施考核后,于次月**日前向供应商按考核结果支付上月服务费。*、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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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春江东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号***栋*楼***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贤萍;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唐贤萍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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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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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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