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三水乐平电商园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白水涡地块西侧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乐平镇电商园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域乡村生活环境,更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乐平镇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发展,同意实施三水乐平电商园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白水涡地块西侧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电商园片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是为乐平电商园配建规划纵一路(含管网),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湖芯路、北接博裕路,道路总长约***米,宽**米,规划宽度均为**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新建水泥混凝土路面;为电商园配建横向管网,管网走向呈东西走向,西起强业大道北延线、东接规划纵一路,管网总长约***米;并同时对该片区开发土地进行场地平整,填土范围约***.**亩。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和土方平整等工程。
四、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乐平镇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六、本文件有效期*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年期限届满的**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