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盘峰乡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服务项目(高二片区)的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浙江省 | 金华市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项目编号:ZJCY-PA2025007号
项目名称:2025年盘峰乡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服务项目(高二片区)
联系方式
0579*********
联系人:江**
招标人
1525*******
联系人:厉*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采购项目:
****年盘峰乡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树清理服务项目(高二片区)
项目编号:
ZJCY-PA*******号
采购人:
地址:磐安县盘峰乡人民政府沙溪村***号
联系人:江金金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北镇街**号二楼
联系人:厉晓
电话:***********
关联原公告:
详见公告正文
更正理由:
浙财采监〔****〕*号文件规定,“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机会”。该项政策措施的具体要求是,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不得限制大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限制大企业向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预留份额,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不得限制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限制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如果采购项目确实不适合由联合体实施,或者不适合中标(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供应商不应组成联合体或者采取分包方式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磐安县财政局
电话:****-******** 
信息来源:
磐安县
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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