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 | |||||||||||
*、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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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质保期:*年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需提供****年*月*日以来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从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单位承担责任。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 | |||||||||||
*.售价:*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地 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宛城区)》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 *、 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响应人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 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响应人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 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米路西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司法局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明山北路***号 | |||||||||||
联系人:沈红亚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铂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路汉冶街道总部经济港*** | |||||||||||
联系人:杜德哲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杜德哲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