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运河记忆亮化工程(一期)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潜在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济宁运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年运河记忆亮化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SDXZ-****-***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为****年运河记忆亮化工程(一期),预算控制价为*******.**元。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东码头+逐浪台二滩、南岸街、永丰巷、观景台、河道水面、河道两侧柳树、西码头对面二滩等区域亮化工程及拆除、亮化期间的人员巡查维护、检修。具体详见项目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安装及技术服务能力;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 (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或“信用山东”查询);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时间及携带资料
如你单位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请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至**:**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同资料复印件一套)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注:供应商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否决投标资格。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元/本,售出后不退。报名后领取。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北京时间)
九、公开报价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手机:***********
邮箱:bjgxj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