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第七届大学生社团禁毒文化节活动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收取*****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收款单位: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 **** **** ***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高新区支行 开户行号:************,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质疑事项成立,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号。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蜀南大道东段**号
联系方式:****-*******
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桥湾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