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执行文书送达及执行事务引导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由:
*、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满一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服务满合同期内第二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服务满合同期内第三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服务满合同期内第四季度,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更正为:
*、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同签订生效后六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一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年。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计划备案号:********************[****]*****。 *、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号
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崇州市滨江路南二段愿景·河之州东南门东南侧(四川盛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