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公司应根据项目特点至少安排*名主审人员(一级造价师)及若干名协审人员(二级造价师及以上、且工作经验*年以上),审核人必须为中选公司员工,且已在中选公司缴满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并具有相关项目的工程造价审核经验。 *.中选公司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造价审核工作。因中选公司或审核人员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审核任务造成我单位项目审计进度延误的,我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追究该公司的违约责任。 *.我单位有权对中选公司的履约行为进行监督,中选公司审核全过程接受我单位管理考核;履行造价咨询合同期间,如发现审核人员因专业水平及其他问题不能胜任造价审核工作的,中选公司必须按我单位要求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审核人员,如不愿意更换则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如发现中选公司存在转包或审核人员存在与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不正常勾连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情况的,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中选公司中选后如达不到我采购公告中的相关要求而放弃中选资格或被我单位取消中选资格及终止合同等,我单位可向吉安市中介超市管理机构申请认定为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