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宝兴县五龙乡塔子沟山洪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宝兴县五龙乡塔子沟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宝兴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宝兴县五龙乡塔子沟;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见附件)
联系人:黄松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