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栾川政采磋商新(****)****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竞磋-****-*** |
*、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信访局行政办公楼及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栾川政采磋商新(****)****-*号-*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河南公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北侧名门世家**幢****号***,***.**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栾川县信访局行政办公楼及县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日历天于建永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张小静、武利军、张乃明(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号的标准由成交单位支付 |
收费金额:**,***.**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栾川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栾川县信访局 |
地址:栾川县城关镇兴华中路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建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都西路西元国际**-**** |
联系人:都女士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都女士 |
联系方式:*********** |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声明函.pdf
评标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