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GC[GK]********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DR):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DR *(台)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DR)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分项报价表中产品型号与证书上产品型号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