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新疆安科竣坤工程有限公司:
你方于****年*月**日所递交的国道***过境段(彩虹路-兵地融合项目路口)改扩建项目(第二合同段)监理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大写:叁拾捌万贰仟叁佰肆拾贰元整)。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 合格 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 陈彪(JGJ*******)
驻地监理工程师: 张锡中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的**日内到沙雅县交通运输局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沙雅县交通运输局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阿不力米提·牙库甫 (签章)
招标代理: 新疆金盛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杨景文 (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