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采购方仅接受符合下述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
*.*依法成立三年(含)以上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
*.*标包一:参选方具备合法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物资及服务。若参选方为电子商务公司,需具备电商运营资质及自营电商平台网站;若参选方为非电子商务公司,需广东省内设有超过*家(含)实体门店,其中在广州市实体门店不少于*家(含),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标包二、三:参选方具备合法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需物资及服务。若参选方为电子商务公司,需具备电商运营资质及自营电商平台网站。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http://gsxt.saic.gov.cn/ 网站的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注: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发票要求:需为本项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份供应商向其客户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可隐去具体价格信息,但应保留税率等信息〕,必须提供)。
*.*纳税证明:参选方具有****年*月至今(每年至少各提供一份,所在年份任一时间点均可)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企业纳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或者由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章)。
*.*信誉状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近*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与中国移动无严重违约情形(提供承诺书,如查实有违规记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选或取消中选资格)。
*.*投标唯一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中选单位需提供所投产品正规销售证明文件(如厂家授权资质或进货渠道证明文件等),如为该产品原厂家则无需提供,在中选后提供(需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