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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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 C********-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项 | * | ****** |
论证地点 | 石门县人民医院行政综合楼*楼小会议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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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疗废物就近处置原则,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统一归口到我市按国务院《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成的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根据****年常德市卫健委印发的文件及医疗废物处置的及时性,医疗废物由湖南荣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业人员名单 单一来源论证人员不得少于*人, 不得是本单位或关联供应商人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张菊娥 | 石门县审计局 | 会计师 | |
覃遵华 | 石门县妇幼保健院 | 工程师 | |
胡春城 | 石门县中医医院 | 主任技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