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L-QSZB-****-****
二、项目名称:抽水乡农村环卫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松县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抽水乡永泉村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抽水乡农村环卫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白山市抚松县抽水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项目负责人:胡雅民
职业证书信息:工程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宇、谭惠民、丰秉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号文及发改价格〔****〕***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抚松县抽水乡人民政府
地 址:抚松县抽水乡
联系方式:***********
名 称:吉林省启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锦江路****幢******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中辉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抚松县抽水乡人民政府的抽水乡农村环卫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抽水乡农村环卫服务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抚松县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抚松县龙盛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