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年电子政务软件整合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中标金额:壹仟壹佰贰拾玖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六安市****年电子政务软件整合项目 服务范围:六安市皖事通办效能提升项目、六安市数管局人工智能大模型和“云窗口”融合项目、六安市房产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对标提升数据治理及综合应用项目、六安市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管理(皋城慧救)、六安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资源库数据同源暨六安市政策文件全流程(闭环)平台项目以及六安市住建局实名制管理应用项目。 服务要求:本次项目所有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均需基于一体化平台进行开发,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建设所需基础资源:服务器、数据库需向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进行申请。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提供三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华丽、吕志明、刘礼平、张相磊、李家兵、管皓、潘红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与梅山南路交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联系方式:****-*******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