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莲花县废弃露天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中拟处置的余石原材料 转让项目网上竞价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莲花县废弃露天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中拟处置的余石原材料 转让项目网上竞价公告(第二次) | ||
标的名称: |
莲花县废弃露天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中拟处置的余石原材料 转让项目网上竞价公告(第二次),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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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莲花县废弃露天生态修复建设项目中拟处置的余石原材料转让项目所有权人为国家,该项目位于①坊楼镇寨上采石场(矿山编号:A**)、东边村采石场(矿山编号:A**);②良坊镇斜天村麦岭冲采石场(矿山编号:E**);③琴亭镇曙光村三兴碎石场(矿山编号:I**、I**)、曙光村天心山采石场(矿山编号:I**+**+**)、曙光村黄沙洲采石场(矿山编号:I**+I**)、杨枧村贺建熊采石场(矿山编号:I**)以上余石原材料。 经萍乡市恒泰行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拟处置的余石原材料估算数量为******.*m*,重量为*******.**吨,评估总价为********元。(不含本次处置环节的资源税、增值税及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任何费用,也不含装卸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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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转让方式:整体转让。 底价:人民币********元。 网上竞价时间:****年*月**日**:**时 报名、咨询、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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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意向受让方必须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价保证金***万元。如未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保证金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单位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莲花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选择,账号:报名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年*月**日**时前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报名、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竞价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的网上竞价流程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操作手册http://jxsggzy.cn/web/bzzx/******/secondPage.html,技术支持电话**********,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价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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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前认真阅读转让信息,准时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实地踏勘,咨询、核实标的实际情况。标的展示地点:萍乡市莲花县坊楼镇寨上采石场、东边村采石场;萍乡市莲花县良坊镇斜天村麦岭冲采石场;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曙光村三兴碎石场、曙光村天心山采石场、曙光村黄沙洲采石场、杨村贺建熊采石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报名竞价,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网上竞价时间为****年*月**日**:**时,自由竞价时间为**分钟,延时**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低价即为竞价起拍价,竞价阶梯为****元/次或其整数倍。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在成交基准日(竞价日为基准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定并领取成交确认书。如超出两个工作日未办理成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该项目重新挂牌。 *、受让方必须凭成交确认书原件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定交易合同。签订合同时付清本次交易的交易手续费及竞价服务费,标准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中交易价的*.****%计算(协议交易收费标准的*.**%和竞价交易收费标准的*.***%之和的一半)。每逾期一天,按成交价*%付滞纳金,受让方超过支付期限*日,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还得补足再次成交价与原成交价款的差额,并承担再次交易的一切费用。 *、签订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价款日起,双方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交割手续,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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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转让方名称: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县政府委托) 详细地址:莲花县勤王路与金城大道交叉口东南***米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莲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莲花县金滩路*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