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总承包运营工程[QZ201906120142010000000]

澄清/答疑公告 浙江省 | 衢州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8-24
项目编号:2017-330803-46-02-083210-000
项目名称: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总承包+运营工程
联系方式
1890*******
联系人:陈**
招标人
1890*******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总承包+运营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号
地址:无
联系人:陈人毅
联系人:王强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总承包+运营工程;
标段(包)编号:
QZ*********************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衢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三期)施工总承包+运营工程招标

补充文件(一)

项目编号:QZ************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二)投标文件的资信标评审(资信标**分)”第(*)条中的“注:提供职称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和可查证的网页截图(如有),原件不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评标阶段将进行网上查证,如需查询密码的应现场提供,如无网页截图的或网上无法查证的,必须提供颁发职称的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上须有人力社保部门单位盖章、固定电话及联系人,否则不予得分。”,现修改为“注:提供职称证书(或文件)扫描件和可查证的网页截图(如有),原件不需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评标阶段将进行网上查证,如需查询密码的应现场提供,如无网页截图的或网上无法查证的,必须提供颁发职称的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上须有人力社保部门单位盖章、固定电话及联系人;如无法按上述要求查询证实的,则须提供颁发职称的人力社保部门发放的职称评定文件复印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文件全文复印件备查,否则不予得分。职称证书如不是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则其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有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职称评定证明,否则不予得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授权职称评定证明复印件备查。”。

原招标文件中其余未涉及上述补充内容的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衢州桑德绿发水务有限公司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监督机构: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
信息来源: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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