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荣昌区昌州街道、昌元街道、广顺街道、安富街道、万灵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城区约**平方公里范围排水体系完善建设,包含但不限于:约**KM排水箱涵清淤整治;防洪排涝标准低的区域改造升级,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新建、改造、排水管网约**KM;排水管网错混接、结构性缺陷改造、修复排水管网约**公里;新建防汛抢险通道*.*米宽人行桥一座,*跨,总长约***米等工作内容。
*.*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万元
*.* 招标范围: 完成重庆市荣昌区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工程前期、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服务,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个月。
*.* 标段划分: /
*.* 其他: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路*号*幢*-*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中央公园龙湖天际*号楼****室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