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童坊镇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长汀县童坊镇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暂列金******.**元,暂估价******.**元),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均做同步修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款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本项目投标报价下浮区间*%(含)~*%(含)(即:*******元~*******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下浮区间范围的为无效报价,否决其投标。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无需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只需填报投标总报价,报价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其它如涉及到时间(如投标保证金、报名)等均作同步调整。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圣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