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区域 | 罗庄子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聚鑫成谷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中旺镇罗庄子村约***.*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土地位置亩数:长条地、小方田**.*亩,赵家坟方田***.**亩,河南方田***.**亩,老罗家地**.**亩,左庄科**.**亩,共***.*亩(按上平台亩数为准,意向承租者提前核实) *、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承包费:每亩保底价****元. *、种植范围:小麦、玉米、大豆、高粱、谷子、红薯、土豆。 *、交承包费时间:承租方在承租后**日内交清土地租金当年全款。在次年*月**日前上达租交清全款,以后以此类推,至合同终止。 *、粮食补贴:承租方按实际种植上报,每季每亩**元归承租方所得(承包费随上级粮食补贴变化而增减) *、承租方不得撂荒土地,承租方在承租范围内土地可种植,超出承租土地范围不允许种植。 *、由合作社负责从三进支往左家庄科顺水打通*寸过道眼,便于灌溉。 *、聚鑫成合作社提供现有的变压器(**kva)及配套提水设施,承租期间如设施损坏需维修,丢失按原物赔偿。 **、出租地块沟渠发电项目施工及后期管护承租方必须配合,施工中如有占地情况,从承租方地中减出占地亩数并退回相应承包费,待工程竣工后恢复可种植状态,继续履行合同。(包括风力发电项目) **、国家项目工程 在承租方承租的土地上,若遇国家项目工程建设,其占有土地补偿归合作社,地上青苗补贴归承租方,占地部分合同终止,合作社与承租方协商适当补贴平地工程项目款。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 | ||
挂牌期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