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内容*、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工作清单,完成《品牌设计主要工作内容》的相关设计工作,按时完成招标人涉及品牌方面的相关零星设计工作。《品牌设计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服务期限:*个月内完成《品牌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并在自签约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为招****公司提供涉及品牌方面的相关零星设计工作,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投标总价为完成招标人磋商内容的全部包干价,后续不再计取任何费用。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公司成立时间两年及两年****公司需在贵阳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