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 | 塔集镇 | 村(社区) | 横桥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塔集镇横桥村荷花荡核心区外**亩水面经营权发包 | ||
项目位置 | 淮安市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顺堤河搭界 南至:两套闸北埂搭界 西至:圩堤堤脚搭界 北至: 丁明珍塘口搭界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一般养殖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乙方须有水面经营能力或者资质,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但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范围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其经营活动负责。 *、乙方不得随意取土或兴建建筑物,不得改变水面所有权的性质和水面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如乙方原因造成流转水面损害的,乙方需承担修复的责任和费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已提供的基础设施(如有)、地上附着物(如有)等,合同期满后对照附属设施(清单),逐一交接清楚,如有损害,根据损坏程度,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协商不成,经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评(审)定,乙方如数赔偿甲方损失。 *、合同期限内,乙方依法依规改良水面、提升养殖效率,建设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如未经甲方同意,违规自行在通往塘口的道路上、周边塘埂上搭建生产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甲方有权强制拆除,所产生费用由乙 方承担。*、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立即将流转水面内养殖的水产品、塘埂上种植的农产品及经甲方同意搭建的生产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清除干净,拆除运走并将流转水面恢复原状后立即返还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提出要保密设施设备的,可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 ||
项目审查表 | *c*****c*e****aa*dd******aba***c_**e**d*c**e**c**b**c*b***b*e*a*d_signature.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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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jpg |
所有权人 |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至****-**-** **:** | ||
报名地点 | 塔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
交易时间 | ****-**-** **:** | ||
交易地点 | 塔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
流转期限 | *年*月 | ||
标段描述 | 塔集镇横桥村荷花荡核心区外**亩水面经营权发包 | ||
交易面积 | **.****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 | ||
保证金 | ¥****.** | ||
交易底价 | ***.**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 **:**~****-**-** **:** | ||
出价延时 | **秒 | ||
加价幅度 | *.**元/年/亩 | ||
底价 | ***.**元/年/亩 | ||
成交人 | 徐广山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总金额 | ****.**元 | ||
补充说明 | *、乙方须有水面经营能力或者资质,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但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范围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对其经营活动负责。 *、乙方不得随意取土或兴建建筑物,不得改变水面所有权的性质和水面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如乙方原因造成流转水面损害的,乙方需承担修复的责任和费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已提供的基础设施(如有)、地上附着物(如有)等,合同期满后对照附属设施(清单),逐一交接清楚,如有损害,根据损坏程度,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协商不成,经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评(审)定,乙方如数赔偿甲方损失。 *、合同期限内,乙方依法依规改良水面、提升养殖效率,建设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如未经甲方同意,违规自行在通往塘口的道路上、周边塘埂上搭建生产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甲方有权强制拆除,所产生费用由乙 方承担。*、合同到期后,乙方需立即将流转水面内养殖的水产品、塘埂上种植的农产品及经甲方同意搭建的生产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清除干净,拆除运走并将流转水面恢复原状后立即返还甲方,否则甲方可自行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提出要保密设施设备的,可由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
单位名称/姓名 | 金湖县塔集镇横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丁文清 | 联系电话 |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c***cd***d**ce*ddbbb***b**_***a*f****f***a*ab*******d***a**_signature.pdf |
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