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海景十路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滨海新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9-05-12
项目编号:1212808320180187
预算金额:1006.7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9-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17
项目名称:海景十路维修工程
联系方式
6339****
联系人:杨**
招标人
5965****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滨海施工[****]****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景十路维修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津滨审批投准[****]****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投资:****.****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海景十路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沥青混凝土道路*****平方米、人行道****平方米,更换花岗岩侧石***米、检查井**个、雨水口**座,清掏井**座,安装标志牌**个,施划交通标线****平方米。
*.*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海景十路,起于世纪大道、止于汉港公路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海景十路维修工程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修沥青混凝土道路*****平方米、人行道****平方米,更换花岗岩侧石***米、检查井**个、雨水口**座,清掏井**座,安装标志牌**个,施划交通标线****平方米。工程费约***.**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合格规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技术负责人*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且*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担任。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号和津建筑【****】***号文件规定执行。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 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才路***号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潘学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杨英明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汤琴(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育才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杨 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市政工程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杨英明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          受理负责人:窦福起、蔡英杰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号滨海国泰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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