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CZC****-C*-******-GXHH
二、项目名称:****年南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项*:
供应商名称:广西凯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号公安厅大院*-*栋**D住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元)
标项*:
供应商名称:广西昊南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越秀路*号鑫龙小区*-*-***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捌仟元整(¥******.**元)
标项*:
供应商名称:广西瀚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号香榭里花园一期*号楼*单元*****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
****年南丹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服务 |
服务范围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服务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服务时间 |
签订合同后**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
服务标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阮湘、韦春玲、岑平松(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号),并以项目成交额为基数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代理服务费金额:标项*:人民币伍仟贰佰叁拾叁元整(¥****.**元)
标项*:人民币伍仟零柒拾元整(¥****.**元)
标项*:人民币肆仟肆佰捌拾伍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丹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丹县城关镇民行中路***号
联系人:唐音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鸿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江北东路***号龙江帝景*创业大厦c栋**楼
联系方式:玉雅莲(****-*******)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雅莲 电 话:****-*******
十、附件
*.公告
广西鸿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