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惠阳区新圩镇****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号)于****年**月**日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总承包)的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之“价格清单表”的相关内容有误:
价格清单表
序号 |
单位 工程名称 |
投标报价金额(元) |
备 注 |
* |
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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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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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渣土消纳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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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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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投标函附录价格清单表当中的投标总报价金额与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的小写金额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
渣土消纳费为固定报价,各投标人不得更改。
现对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之“价格清单表”的相关内容更正为:
价格清单表
序号 |
单位 工程名称 |
投标报价金额(元) |
备 注 |
* |
道路工程 |
|
|
* |
排水工程 |
|
|
* |
渣土消纳费 |
*******.** |
渣土消纳费的投标报价为固定报价金额,各投标人不得更改,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投标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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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为本表第*项至第*项投标报价之和。 |
注:若投标函附录价格清单表当中的投标总报价金额与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的小写金额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格式》,请投标人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