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安义县支行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202、301、402、503等4套住宅转让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和平区 发布时间:2023-03-13
项目编号:JX2022PK00071C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安义县支行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202、301、402、503等4套住宅转让
项目编号 |
JX****PK*****C*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安义县支行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等*套住宅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安义县支行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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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招投标 |
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编号: |
JX****PK*****C* |
项目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安义县支行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等*套住宅转让 |
标的名称: |
*.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转让(转让底价:**.******万元); *.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转让(转让底价:**.******万元); *.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转让(转让底价:**.******万元); *.南昌市安义县龙津镇和平路工商银行宿舍***转让(转让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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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项目简介: |
*.南昌市东湖区皇殿侧南栋*号房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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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的资产以交付时状态进行转让,涉及转让标的资产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等,详见江西天禄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天禄房评(****)字第****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请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查阅。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资产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标的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的凭据。 *.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所属行政区划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自行了解,确认是否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因此产生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标的资产交易及权属变更时的实际面积以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勘察确认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资产成交及成交金额。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全部承担。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转让的*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均为划拨,成交后变更权属时涉及到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到现场看房时需服从转让方的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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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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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税费】 (*)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所涉及到的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 (*)本次挂牌转让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按以下标准收取:对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照《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最低不少于***元;符合受让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按照通知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规定减半收取,最低不少于****元。通知详见https://jxcq.jxggzyjy.cn/cqjy/***/******/********/***e**db-****-**ae-*e**-****f*d*e**a.html。 (*)费用承担方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付】转让方应自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需自行清理标的房产内部物件,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和水、电费、物管费等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发生的则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自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个月内自行办理完成标的房产的权证变更手续,期间转让方应配合缴纳应承担的税费和提供必需的材料手续。因受让方的原因无法理办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手续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平台https://cqjy.jxggzyjy.cn/进行项目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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