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F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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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福建人才大厦***单元房产招租 |
挂牌价 | *.****万元 |
保证金 | *.*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号中山大厦A座**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福建人才大厦***单元房产招租。租赁期限*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元,租金按月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号,面积约***.**平方米,产权证已办理。普通装修。租赁标的现为空置,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租赁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办公。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的属于人力资源服务业、创业孵化器、金融类、软件类、律师类、会计类或审计类行业的境内企事业单位。
*、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承租方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配备对房层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包括外立面装饰、安装管线、广告牌、灯箱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与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合同期满或解除时出租方对承租方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电信、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
*、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租赁标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房屋租赁合同书》,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六、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公告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年**月**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林女士、吴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