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ZCF-****-***
*.招标条件
根据柳河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发的柳河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号;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柳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柳河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单位招标(二次招标)进行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柳河县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质量检测单位招标(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ZCF-****-***
*.*项目地点:柳河县。
*.*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中的质量巡检和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合格标准。
*.*预算金额:折扣系数不超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符合本工程。
*.*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类、岩土工程类、量测类三甲级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具备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质量合格)检测的经验和业绩,且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本项目检测任务的能力。
*.*投标人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
*.*近五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约行为且未出现过因检测质量问题而被有关部门通报。
*.*投标人未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且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监理单位没有利益关联。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体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分至**时**分,下午** 时**分至** 时**分,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类似业绩*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即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下午**时**分整,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楼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地 址:柳河县
联系人:王旭
电 话:****-*******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室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