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DFHT****-****-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余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扶余市财政局项目采购X【********】-****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扶余市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扶余市三岔河镇长岭村等**个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扶余市三岔河镇长岭村等**个基层综合服务中心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等建设项目,计划投资:***.****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建设地点:扶余市;
*.*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
*.*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号文件和吉建管【****】*号文件、吉建办【****】**号文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室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处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份);
(*)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份);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份);
(*)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份);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份);
(*)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份);
(*)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份);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 邮购招标文件的,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 *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扶余市
联系人:孟繁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楼
联系人:刘洪欢
电 话:****-********、********
监督部门:扶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