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四平市北山殡仪服务有限公司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绿色有机蔬菜、水果、副食品类、禽蛋、畜肉、米面油、乳制品、水产品、冷冻加工食品、干货以及干调料、预包装食品等农副产品供应(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零售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其中一种,无任何外资入股或境外股东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具有农副产品经营销售或配送的实体店面(标书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具有行政处罚信息(开标前三年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具体要求:“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响应人近*年来存在单位行贿行为(见备注),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响应人,招标人可以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备注:在开标日近一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万以内;在开标日近二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含)-***万;在开标日近三年以内,存在行贿行为且行贿金额***万及以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