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淳安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安保处突中心大楼食堂劳务外包
三、采购项目编号: ZQ****CG-**号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七、预算总金额: ******
八、废标理由:
标项*: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胡雪君,余爱华,刘年华(第*标项采购人代表),唐曙卿,詹伶俐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其他事项: 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杭州千岛湖正企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倩
联系电话: ***********
传 真:
地 址: 淳安县千岛湖镇开发路***号汇景酒店*楼
*、采购人名称: 淳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 刘年华
传 真:
地 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