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城镇明阳山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澄清/修改通知书(**号文)
致:各投标单位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原招标文件与此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本项目补充图纸,具体见附件。
*、更正磋商文件的页码,具体见附件。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特色小镇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