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八公山乡大泉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二十四节气与豆腐主体文化提升项目的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限额以下非进场项目发包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寿公管联〔****〕*号)、《寿县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号)等文件精神,经我单位研究,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