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前锋区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评审标准中的 “*、设计技术负责人(*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得*分;具有建筑结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 分,具有建筑结构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加 *分。本项满分*分。”修改为“*、设计技术负责人(*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得*分;具有建筑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满分*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评审标准中的“*、造价专业负责人(*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证书得*分;具有建筑经济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满分*分。”修改为“*、造价专业负责人(*人):具有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证书得*分;具有建筑经济或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分。本项满分*分。”
三、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由“ ****年 * 月 **日 ** 时 ** 分”更改为“ ****年 * 月**日 ** 时 ** 分”。
招标人:广安市前锋区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