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 | 后勤服务采购 | *.后勤人力资源服务(包括食堂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及其他辅助服务);*.劳务派遣服务;*.食堂食品采购服务 | ***.* | *月 | 无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