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S-********-FS****.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新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