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慈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了****年四季度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消防救援局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分别组织了评分。现将评分结果公示如下:
*.慈溪市慈交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分
*.慈溪市摩拜科技有限公司 **.*分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月*日-*日**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向相应的考核部门书面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号
邮编:******
电话:****-********
慈溪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化
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