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鲤城区妇幼保健院的泉州鲤城区妇幼保健院装修改造项目(招标编号:泉建招字[****]***号),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修改为“
资格文件: 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 要求提交;
其中, 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鲤城区妇幼保健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期:****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