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修改为签约合同价的 ** % ;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工程预付款担保。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之后的招标文件。
注:此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公告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密山市水务局
电 话:****-*******
招 标 人:密山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