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木材厂第六期全额集资建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第*次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因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年*月*日发布“关于公布****年度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柳建管字[****]*号)”,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作以下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分)的信誉(**分)中(二)其他(满分*分)的以下内容:“(*)施工单位在柳州市****年全年诚信综合评价中评定为A级的得*分,评定为B级的得*分,评定为C级的得*.*分,评定为D级的和未参加检查的得*分。”;现变更为:“(*)施工单位在****年柳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中评定为A级的得*分,评定为B级的得*分,评定为C级的得*.*分,评定为D级的和未参加检查的得*分。”。
按以上变更后的内容执行,相应条款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木材厂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弘彦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