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浙交汇”平台和湖州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相关市场风险。
标的企业名称 | 无锡红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所在地区 | 浙江省-湖州市- | 注册地(住所) | 无锡市太湖西大道****-*-***-A |
法定代表人 | 盛宇东 |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D**NFL*P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安全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湖州吴兴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
海南碧泰商贸有限公司 |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 ||
以下数据出自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转让方名称 | 湖州吴兴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地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号湖州市东部新城总部自由港A幢****室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朱冰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湖州吴兴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Y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无锡红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的抄告单》 |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碧泰商贸有限公司 | |||
基本情况 | 经济类型 | 私营 | ||
注册地 |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百泰产业园*号楼五层***室A区*号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井国辉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预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其他披露事项 |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产权交易获得湖州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标的企业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实缴资本****.*万元人民币。按照新公司法规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应在*年内足额缴纳,受让方在受让本次转让标的的同时,应继受其相应的出资义务。*、以下内容摘自审计报告(汇丰年审报字[****]***号)。 附件: 重大事项披露.docx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黎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号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徐玮 | 电话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