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永宁县2025年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银川市 | 永宁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3月29日
项目编号:ZJH-2025-ZC-007
预算金额:7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4-09
开标时间:2025-04-09
项目名称:银川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永宁县2025年项目
联系方式
095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951********
联系人:朱*
代理人
0951********
联系人:刘*
代理人
0951********
联系人:李*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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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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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NCZ(YC)******

项目编号: ZJH-****-ZC-***

项目名称: 银川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永宁县****年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永宁县****年项目 银川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永宁县****年项目 其他农业服务 * 实施中幼林抚育总面积 **** 亩。涉及望洪镇、望远镇、杨和镇 * 个乡镇。其中:望洪镇 ***.* 亩,望远镇 ***.* 亩,杨和镇 ****.* 亩。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年 ** 月中旬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注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 至 ****-**-** **:**:**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杨和街***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正源街十字路口太平洋保险五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纳玉华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朱静、高雪梅、黄晓玲、刘涛、李静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pdf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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