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监狱体液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厦门市
发布时间:2小时前
预算金额:3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
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体液检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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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福建省厦门监狱体液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名称/品目编码

标的名称

服务期

主要技术要求

最高限价(元)

保证金(元)

*

健康检查服务(C********)

体液检测服务

*年

严格遵守标本接收与检测报告送达的标准操作流程(SOP),包括但不限于标本的核对、登记、保存、运输及报告的封装、递送等环节,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规范要求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⑥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资格承诺函(若有)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学检验机构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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