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高淳区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JSZC-******-JXJX-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XJX-C****-****
项目名称:****年高淳区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沙化普查工作的通知》《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园林局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年全区森林草地湿地普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政策功能)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中山大街***号开评标室(南京市高淳区中山大街步行街***号*幢一**B四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本次采购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
供应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a*bc*a****aa*b*d**********ce*.html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半年内无纳税行为的,提供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证明等相关资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康乐路***号
联系人:陈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嘉鑫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信息新材料产业园****号
联系人:丁子萍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子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