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徐州海关西安南路办公区安全维修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行政单位用房施工/业务用房施工,工程/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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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徐州海关 | ||
行政区域 | 云龙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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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A栋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A栋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言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徐州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云龙区淮海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君义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B栋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史言稳 *********** | ||
附件: | |||
附件* |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徐州海关西安南路办公区安全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B栋三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P-C****(X)-***
项目名称:徐州海关西安南路办公区安全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徐州海关西安南路办公区安全维修改造项目,包含拆除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B栋三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方式:现场购买。本磋商文件不得转让,没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注明公司名称报名费在报名期间汇至以下账户或现场缴纳现金: 账户名: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将拒绝其参加磋商活动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A栋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A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A栋二楼会议室)。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徐州海关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东路***号
联系方式:陈君义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下淀路E**创意园B栋三楼***
联系方式:史言稳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言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