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公安局察北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BBC-****-***
(二)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公安局察北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元(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
(四)采购需求:为了打造集办案区、案件管理区、涉案财务管理区及合成作战、智能辅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强化对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提升执法效能。采购执法办案区智能管控平台,智能轨迹跟踪台软件、高精度定位基站、全景摄像机、生命体征监测电子腕带等专用设备。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供货及安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为***%,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为**%。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无价格扣除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
(三)方式:自行下载
(四)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暨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 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察北分中心开标室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号)执行。
(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中小企业份额为***%,预留小微企业份额为**%。对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代表无须到达现场,所有投标人应线上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解密截止时间后,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最晚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市公安局察北分局
地址:察北管理局黄山管理处政府大街
联系方式:高警官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四方台沟街*号
联系方式:贾飞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飞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