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象州县罗秀镇凤阳村等*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个项目规划设计工作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象州县罗秀镇凤阳村等*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个项目规划设计工作(HCJS****-*****)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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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罗秀镇凤阳村等*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个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
项 |
* |
简要说明: 象州县罗秀镇凤阳村等*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个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等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叁佰贰拾捌万陆仟肆佰元整(¥*******.**元)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五、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蒙治、胡国滨、果金烈、韦汉荣、华丹
采购人代表:覃纪然
六、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
*.中标人地址:南宁市中新路*号
*.中标金额:叁佰贰拾万元整(¥*,***,***.**元)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金额(元) |
象州县罗秀镇凤阳村等*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个项目规划设计工作 |
*项 |
*******.** |
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工作。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号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叁万贰仟陆佰元整(¥*****.**元)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象州县光明路**号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号硅谷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或受托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象州县博鑫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